中国最传统的继承制度是:股权质押融资平台
嫡长子继承制,立嫡以长不以贤,立子以贵不以长
。
这种继承制度是经历了无数流血冲突而得来的,解决了后代对于爵位、财产、官职的继承人之争问题,维护了封建社会的秩序与制度。
很多人不能理解,为何立继承人一定要立嫡长子,嫡长子如果是傻子呢?嫡子的能力如果不如庶子呢?为什么不能从继承人之中选择一个最贤能的人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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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三个原因:
1、嫡长子继承制度解决了继承人的继位顺序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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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嫡长子,立嫡长子;没有嫡长子,就立嫡子;嫡子也没有,就立最年长的庶子,有了这个顺序,所有的继承人就不要来争,只要按着顺序来就行。
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位子,是所有继承人争夺的对象,夏朝有太康失国,商朝有九世之乱,周朝有废长立幼,几乎所有的封建朝代都会发生继承人争夺王位或者帝位的事情,流血冲突从未停止,甚至弑君、弑父之事经常发生。
夏朝与商朝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存,到了周朝时,就以父死子继为主流,兄终弟及基本退出了历史,除非继承人没有儿子,才会想到兄弟,这同样是继位顺序问题。
2、嫡长子继承制最为简单明了。
继承制度是越简单越好,越复杂越乱。嫡长子继承制度非常简单,一句话就能概括,“立嫡以长不以贤,立子以贵不以长”,如果你想立贤,根本就没有标准,不同的人对待才能有不同的认知,这就非常复杂。
继承人是很难选择贤能的,父亲选儿子,多少会带一些感情色情在其中,秦始皇厉害吧,继承人却选不好,唐太宗有能力吧,却选择了一个仁弱的继承人,江山都被武则天夺走,
还有隋文帝,统一了分裂数百年的华夏,但选择了杨广这样的败家子,导致隋朝迅速灭亡。皇帝的能力强,也不代表就能选择合适的继承人。
按道理来说,选择一个有才能的继承人是对的,但是选择有才能的继承人是难的,没能力的继承人不会认为自己没有能力,这样就会造成所有的继承人都来竞争,就有残酷的流血事件发生。
嫡长子继承制度下选出来的人并非是最有才能的人,但却是最合理的人。
一定会有人拿晋惠帝司马衷当反例,司马衷智商不高,司马炎仍然立他为继承人,只因为他是前皇后生的儿子,还是年龄最大的,司马衷继位后,晋朝发生动乱,随之灭亡。
晋朝灭亡的根源不是司马衷这个继承人没选好,而是司马炎搞的分封制和不合理的权力结构,司马炎给司马衷找了一个野心勃勃的贾南风当皇后,还让杨骏辅政,却没有权力制约他们。
最主要是司马炎分封的诸侯王,个个有兵权,个个都想争权夺利,诸侯王之间的混乱引发战争,从内部消耗了晋朝,才被外族趁虚而入。
司马炎在位时期,已经有大臣提出胡人内迁的问题,但司马炎也没有理会,这也是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,至于司马衷确实无法从政,但只有贤明的大臣辅佐,有合理的制度,晋朝也不会灭亡。
3、嫡长子继承制是与一夫一妻多妾制捆绑在一起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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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,注意古人只有一个妻子,如果有多个妻子的,那一定是昏君,之所以古人只设一个妻子,就是为了配合嫡长子继承制,因为正妻生的儿子是嫡子,妾生的儿子都是庶子。
嫡长子继承制不仅适用君王,而且适用所有家庭,一个贵族家庭只能有一个合法的继承人,如果每个继承人都来分家,这个贵族之家马上就会被平均为普通百姓,这其实就是推恩令的原理。
嫡长子继承制并非完美的制度,选出来的继承人也不一定是最有能力的继承人,比如陈后主陈叔宝,齐后主高纬,建文帝朱允炆,明英宗朱祁镇,这些算不上明君的皇帝。
但也能选出来一些比较有能力的君主,比如汉景帝刘启,明宣宗朱瞻基,这不过是个概率问题,有明君也有昏君。
至于废长立幼,这是一件违背传统制度的做法,废长立幼选出来的继承人,同样也有明君和昏君,同样也是概率问题。
比如汉武帝刘彻,他是汉景帝的第10个儿子,是汉朝最伟大的皇帝,与之相对应的反例是隋炀帝杨广,他是隋文帝杨坚的嫡次子,结果导致隋朝二世而亡。
立嫡立长与废长立幼相比,哪个更合理?
个人认为两者是差不多的,都是个概率问题,都有正面例子和反面例子,谁也别说谁。
虽然立嫡立长是传统,是祖制,但在中国历史上,废长立幼也是不断发生,几乎每个朝代都有,哪怕是前朝发生过悲剧,后来的朝代也不可避免的会再次出现。
历史就是不断重复昨天的故事股权质押融资平台,立嫡立长与废长立幼相比,没有更合理,存在就是合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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